文藻外語大學

 

桌球社財務管理辦法

           民國1051003日桌球社社員大會會議通過

民國1051003日公佈實施

民國1060614日修訂

第一章 經費來源

第一條 經費來源如下:

        1.歷年社費收入。

        2.其他經費收入:

     (1) 社團成員之繳交社費(200~350)

     (2) 社團幹部之繳交社費(100~250)

     (3) 以社團成員繳交學生會會費比例及年度社團評鑑成績為依據,由

              學校審核給予活動補助款。

第二章 經費申報

第一條 購買活動相關所需物品均須有合格發票或收據證明,事後需填寫領款單 

        交予總務,總務核對金額無誤後給予購買人款項。

第二條 社團活動結束後,應於期限內完成報帳。

第三條 總務採買社團物品後,需詳細核對購買清單項目及金額,確認無誤後

    將物品清單建檔歸入社團財產。

第四條 申報人為本社團財務人員。

第三章 經費保管

第一條 經費補助款均由社團財務人員保管。

第二條 社團經費專為本社用途,不得另與其他私人費用混合使用。

第三條 該屆經費餘額需轉移至下屆常年社費編列運作。

第四章 發票收據注意事項

第一條 發票與收據須打上文藻統一編號76000424

第二條 二聯式與三聯式收據上,抬頭買受人為文藻外語大學,需有統一編號之

        店章、經營負責人私章。

第三條 發票與收據需清楚標明購買人、購買物、購買用途,並使用黃色螢光筆  

        標示,格式需符合學校之規定。

第四條 電子發票一律需存留影本。

 

第五章 公開徵信

第一條 每月帳目明細需製作成電子檔及書面資料,並於幹部會議中向幹部報

    告財務收支狀況。

第二條 每學期至少公開徵信一次,需三分之ㄧ以上社員簽名。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經社員大會通過後,簽請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指導組,經學生

事務長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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